真心建議 問與答 簡便程序 案例 寫信給我 來賓留言
$計算公式:(以投保300,00及440日舉例):30000÷30×440=1000×440=440,000元
精神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醫師護理及專人週密監護者
. ; 1200日精神高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需人扶助者
. 1000日精神顯著障害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者
. 840日精神顯著障害終身只能從事輕便工作者
. 440日中樞神經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醫師護理及專人週密監護者
. 1200日中樞神經引起截癱或偏癱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
+日常生活需人扶助者. 1000日中樞神經顯著障害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者
. ; 840日雙目均失明者 1000
日日雙目視力減至
0.02以下者 840日雙目視力減至
0.06以下者 640日雙目視力減至
0.6以下者 220日雙耳鼓膜全部缺損者
或 雙耳因病聽覺喪失80分貝以上 640日1
耳鼓膜大部份缺損者 或 1耳因病聽覺喪失70分貝以上 160日鼻部缺損機能遺存顯著障害 220
日遭受意外傷害缺損
5齒以上 60日胸腹臟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醫師護理或專人週密照護者
. 1200日胸腹臟器
高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需人扶助者. 1000日胸腹臟器
顯著障害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者 840日顯著障害終身只能從事輕便工作者
. #9; 440日喪失脾臟 或 一側腎臟 280
日膀胱機能完全喪失 840
日膀胱萎縮
+容量只能存50cc以下. 360日脊柱遺存顯著畸形者
或 顯著運動障害者 440日1
上肢喪失機能者. 540日1
上肢遺存假關節 280日1
下肢喪失機能者. 540日2
下肢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 740日1
下肢遺存假關節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 360日1
下肢遺存假關節 280日
首頁
障害簡表
慈航社簡介
真心建議
問與答
簡便程序 案例
寫信給我
來賓留言
電話:0935-292-478 傳真:02-2369-3039 台北市汀州路3段27巷29號2樓